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南昌县位于江西省中部偏北,赣江、抚河下游,鄱阳湖之滨,属鄱阳湖平原地区。位处东经115°49′~116°19′、北纬28°16′~28°58′之间。由东至西宽36公里,从南至北77公里。全县地势南高北低,呈缓慢倾斜状。隆起与下降,变化微小。除几条近南向北分布的带状、垄岗状局部低丘外,均较平坦。全境耕地面积101万亩,占总面积44.96%,水面占29.71%,草洲、洼地占6.51%,村庄、道路、圩堤占16.69%,山地占2.13%。境内水系发达,赣江、抚河、清丰山河穿过境内,平均入境流量约870亿立方米,沟渠纵横交错,湖泊、池塘星罗棋布。下辖7个乡,9个镇和2个省级开发区,39个居委会和256个村委会。截止2009年年底,全县总人口95.2万人。